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2年度教育基金会 “航天宏图新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落实首都师大姓“师”的办学定位和学校“双一流”发展战略,大力弘扬“攀登精神”,提高资助育人实效,鼓励更多优秀学子选择基础教育工作,教育基金会设立“航天宏图新生奖学金”。
现将2022年度“航天宏图新生奖学金”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标准
1.“航天宏图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大一年级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2.本年度将评选出16名获奖学生,奖励标准为1万元/人。
二、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3.入学成绩优秀,高考分数在当年师范专业本科生前30名;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第一学期学业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活动。
三、评选安排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材料(见第四项材料清单)于4月11日前上交至所属院(系)。良乡校区的学生提交至良乡校区基础学部学工办;正在外校学习的双培生向所在院(系)学工办提交申请材料,并提交第一学期成绩单。
2.院(系)审核。良乡基础学部、相关院系负责对学生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学生思想政治情况给出鉴定,于4月15日前报送学生处。
3.学校评审。学生处召集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良乡校区基础学部等相关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入围学生进行评审答辩,根据学生综合情况和答辩表现进行差额评选,确定16名拟表彰学生名单并公示。
4.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将获奖学生纳入学校卓越师范生培养计划。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确认名单及评审材料后向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
四、材料清单
1.个人上交材料:
(1)《“航天宏图新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2)个人申请书(即申请理由,1000字左右),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学期总结和今后展望等。
2.院系所需上交材料:
(1)学生个人申报材料;
(2)《“航天宏图地信遥感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
学生处联系人:马丽娜 68902256
良乡校区基础学部联系人:邢 浩 81358049
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联系人:谷 雨 68901277
学生处
招生就业处
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2022年3月28日
附件:
1.《“航天宏图新生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
2.《航天宏图新生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