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校项目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青年五四奖章获奖者奖励项目
一、项目论证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授予14至40岁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学校于2016年开始在校内开展“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每年评选校级获奖者10人,涵盖师生群体,覆盖面大,影响力强,受表彰人选有资格参评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
为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在广大青年中传播正能量,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全校广大青年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贡献青春和力量,特设立“青年五四奖章”获奖者奖励项目。
二、项目方案
按照“青年五四奖章”的奖励办法,分为校级、省市级和国家级三类。校级“青年五四奖章”每年评选一次,共评选出10名。省市级和国家级“青年五四奖章”根据共青团北京市委和共青团中央有关规定推荐参评。教育基金会每年根据评选结果对校级、省市级、国家级获奖者予以奖励。
1、对每年10个校级获奖者给予3000元/人的奖金奖励,奖金合计30000元/年;
2、对省市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奖者给予10000元/人的奖金奖励;
3、对国家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奖者给予30000元/人的奖金奖励。
校级、省市级、国家级获奖者可分别予以奖励。
三、项目管理情况
校内获得各级“青年五四奖章”的教师和学生可以获得此项奖励。获奖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的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和教师;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追求上进,是广大青年教职工政治进步的楷模;爱岗奉献,扎根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3. 积极投身学校教学科研和改革发展工作,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在我校青年教职工中具有较大的影响,是广大青年教职工建功立业的典范;创新进取,在本领域积极创新创业创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引领风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或对国家、社会、学校发展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5.服务学校,在重大工作项目和重大政治任务中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团委根据《首都师范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办法》,每年通过组织推荐、小组审核、学校评选等程序,评选出校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同时根据上级要求推荐参评省市级、国家级《青年五四奖章》;
四、项目成果
2019年,本项目首次立项执行。经院系推荐,校团委联合学校组织部、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学生处、研工部等部门组成评议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充分酝酿讨论,投票评选出十名首都师范大学第四届“青年五四奖章”获奖者,名单如下(排名按姓氏笔划排序):
于开莲 学前教育学院教师
王晓晨 教育学院教师
王紫妍 外国语学院15级本科生
田宝祥 政法学院17级博士研究生
李圣传 文学院教师
李志鹏 物理系教师
林晓丹 生命科学学院13级硕博连读研究生
施 慧 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童纪龙 数学科学学院教师
曹诗颂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15级博士研究生
五、项目总结
本次项目顺利开展,项目的执行和奖励在全校范围内树立和宣传青年典型,传播正能量,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达到了预期效果。后期将按照上级要求参与更高层次的奖励评选。我们会进一步加大对获奖学生教师优秀事迹的宣传,发挥榜样力量,鼓励广大学生投身祖国建设。